玉溪市第二届劳动模范推荐条件
发表:白熙    时间: 2006-4-20 16:40    阅读次数: 1027

劳动模范的推荐要坚持好中选优、优中选强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、爱岗敬业,扎实工作,赶超先进,在促进经济发展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、推进业结构调整中和在岗位“创新、创先、创优、创最佳”中做出业绩者。

2、崇尚科学,更新观念,奋发向上,在科技兴农、开拓农村市场、搞活农产品流通、发展经济,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贡献者。

3、敢于探索,勇攀高峰,在“科教兴玉”,深化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体制改革中,创新机制,多出成果、多出精品,多出人才等方面做出贡献者。

4、在环境保护,安全文明生产,依法严厉打击犯罪,防范和惩治各种犯罪活动,抗灾救险中,为维护社会安定、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做出贡献者。

5、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建设及其它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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